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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头医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行体检、考察的通知

2021-01-04 11:33  点击:[]

   根据《包头医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安排,现将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事宜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202118上午800

   (三)体检地点:北方医院(包头市青山区团结大街16号九星电子西600米路南)。

   (四)参加体检时考生要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1寸近期红底彩照一张。体检费350元由考生支付,请考生携带350元现金在体检当天统一交给报考单位的工作人员。

(五)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准时到达北方医院体检科。

      二、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3天晚上应早休息,避免疲劳。

   (二)在体检前3天内少吃或不吃高脂、高糖食品,不要饮酒。

   (三)晨起应空腹来医院体检。

   (四)若正服用抗生素药或维生素及减肥药应停掉。

     三、考核事宜

     各考生务必于20211月6日前主动与报考岗位所在单位联系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提供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72-7166009 18648269776

 

                                包头医学院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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