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期需采集我校教职工在2010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中级、初级职称证书的详细信息。
此次采集的职称信息将导入内蒙古人才信息库,最终进入全国统一的职称信息系统,成为全国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为将来网上职称申报和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提供依据。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全体专业技术人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填写,按时申报。
具体填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
我校教职工(含聘用制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在2010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期间,通过包头市人社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或核准备案取得的中、初级职称证书信息均需采集。
二、采集内容
姓名、性别、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证书编号、职称级别、职称名称、专业系列、发证机构、发证日期、参加评审时的工作单位等,具体格式见附件《职称信息采集统计表》。
三、报送时间
因此项工作影响到这部分教职工今后申报职称、查验和使用职称,故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请将本部门《职称信息采集统计表》填写整理后,于2021年1月14日前,报送电子版数据到人事处云玉丹电子邮箱(1242932760@qq.com),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于开学后交到人事处411办公室。
四、填写的有关要求
1、没有证书编号的,可用证书管理号代替。
2、一人有多级别、多专业证书的都应采集。
3、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的可不采集(如主治医师、经济师等),但考试制度实施前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需采集。
4、凡考核认定的证书,请提供证书复印件和认定表的复印件;外地换发的证书,请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换证审批表复印件,供人社局审核使用。复印件联系人事处云玉丹交至411办公室。
联 系 人:人事处 云玉丹
联系电话:13654728592
附件:职称信息采集统计表
人事处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