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团委《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的通知》(内团联发﹝2021﹞5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评选推报工作,具体评选报送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个人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树立远大理想、热爱伟大祖国、担当时代责任、勇于砥布奋斗、练就过硬本领、锤炼品德修为”的重要要求,具有突出的工作实绩和良好的社会影响,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4.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81年5月1日-2007年 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重点推荐35周岁以下(1986年5 月1日后出生)青年。
(二)集体奖:申报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申报集体应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特殊贡献,集体中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数应占总人数的60%以上。
二、报送要求
申报对象如实填写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应材料(附件2),申报者请按照申报要求准备材料,于3月8日下班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21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芦佳OA。
联系电话:7167840
联系人:芦佳
附件:
1.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
2.第25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提供材料说明
团 委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