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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1-03-02 15:16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依据《包头医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精神,为做好学校对编制外聘用人员的聘用和考核管理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和编制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现组织各部门对聘期已满的编制外聘用人员进行聘期考核,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1年3月1日前,聘用合同期满的编制外聘用人员(以劳动合同书为依据)。

二、考核的组织与考核内容

各用人部门应依据《包头医学院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修订)》的精神,对本部门考核对象进行客观、规范、公正、公开的考核,出具《xx部门编制外聘用人员聘期考核报告》,考核报告要写明考核情况,明确考核结果,并提出部门是否要对考核对象进行续聘的考核意见。

具体考核内容以聘期劳动合同书为依据,根据受聘人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以德、能、勤、绩为基本内容,对受聘人的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业绩和履职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

考核结果按照管理办法,分为考核优秀、合格、不合格。

三、考核材料的报送

请各部门高度重此项工作,务必于3月8日前按要求将考核报告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专技科(立德楼411室),如未按期报送考核报告,则本部门考核对象不予续聘。

联系人:云玉丹

联系电话:7167728

 

 

                                     人事处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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