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做好职称评审历史数据采集整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需采集全校教职工在2010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中级、初级职称证书的详细信息,录入全国统一的职称信息系统,为将来网上职称申报和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提供依据。请各院系各部门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准确填写、按时报送。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我校教职工(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凡是在2010年1月1日以前取得的中级、初级职称证书均需采集(包括我市评审、初始认定,外地证书来包头换发证者)。
在包头市以外地区取得的证书,未在我市换发证者不需采集。通过考试取得的资格证书不采集(如主治医师、经济师等),但考试制度实施前通过评审取得的职称证书需采集。
一人有多级别、多专业证书的,多个证书都应采集。
二、填报内容及注意事项
个人认真核对本人中级、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准确填写附件《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
1、《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后附填表示例,填写时请按照示例格式填写(示例请见附件中表单2)。
2、《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后附专业系列及资格名称明细表,用于查询填写相关信息(明细表请见附件中表单3)。
3、没有证书编号的,可用证书管理号代替。
4、外地换发的证书,请提供证书复印件和换证审批表复印件,供人社局审核使用。
三、信息报送
请将本院系、部门的《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填写整理后,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电子版数据到人事处云玉丹OA,纸质版加盖公章,交到人事处411办公室。
根据市人社局文件精神,此项工作影响到教职工今后申报职称、查验和使用职称,各院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采集核对和报送工作。
联 系 人:云玉丹
联系电话:7167727/13654728592
附件:职称证书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