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及《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包头市为了更好的服务副高职称及以上和硕士学历及以上人才,现收集以上人员信息,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对在岗的副高职称及以上和硕士学历及以上人才(含临聘、返聘在岗人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填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和《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汇总表》
2.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人事处412办公室,电子版报人事处李敏oa。
附件:1.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汇总表
2.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