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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集高层次人才信息的通知

2021-04-26 16:0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包府发【20215号)及《关于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包头市为了更好的服务副高职称及以上和硕士学历及以上人才,现收集以上人员信息,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对在岗的副高职称及以上和硕士学历及以上人才(含临聘、返聘在岗人员)基本信息进行采集,填报《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和《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汇总表》

2.于4月28日前将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报人事处412办公室,电子版报人事处李敏oa。

附件:1.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汇总表

     2.高层次人才信息采集表

人事处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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