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中共包头市委、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的若干意见》(包党发〔2016〕8号),《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包党办发〔201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大力选拔评选我市优秀青年创新专业人才,重点遴选素质高、潜力大的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参评2021年度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评选工作,现将申报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校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资助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严谨的科研作风。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在站博士后。
(三)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所申报项目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四)已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青年人才原则上不再申报本项目。已获得资助的项目或项目子课题,不重复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资助标准
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分为基础研究类、应用研究类、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类三类。资助项目的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资助标准按《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包党办发〔2011〕28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要求
(一)选拔程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申报条件认真做好该项选拔推荐工作。按照申报要求,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以及研究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审查。要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广泛听取同行专家意见,切实增强推荐工作的公开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各部门、各单位需在审核申报人员原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审核人章,并对上报推荐人选进行公示。
(二)申报名额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可申报1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请各部门、各单位按单位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一份,本人填写《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附件2)一式三份,并提供申请人相关佐证材料一份。请将申报人员项目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后装袋,未按要求装的材料不予接收。
(四)报送时间要求。请部门、各单位于2021年5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12办公室,电子版 发送至人事处李敏oa。
联系人:李敏,联系电话:0472-7166009
附件:1.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资助申报汇总表
2.包头市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请书
人事处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