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关于评选包头市第八届道德模范的通知》(包文明办发〔2021〕6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推荐参选包头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候选人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道德模范评选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文明道德风尚的示范引领者。
二、参选敬业奉献道德模范标准:追求崇高职业理想,乘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三、已获得全国、全区、全市道德模范称号的不再作为参评侯选人推荐。往届市级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可再次参加本届评选。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最美人物”“劳动模范”等可优先推荐。
四、推荐名额:各基层党组织可推荐候选人1名,学校按照评选标准和要求,依据综合考量、优中选优原则,向包头市评选表彰组委会推选1名候选人。
五、材料要求:上报候选人材料。经各基层党组织审定后,6月4日前,报候选人材料(300字左右事迹材料,精炼说明简历、获奖情况、突出事迹)至党委宣传部,经学校审定最终人选后,填报全市道德模范推荐表,( 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一寸免冠彩照和5张高清生活照或工作照,生活照或工作照需2M以上)。上报的纸质材料要加盖学校公章,一式三份;推荐人主要事迹材料(约2000 字)、推荐表及照片电子版分别打包,一同报送党委宣传部乌珍吉处。
联系电话: 7167720 15247206081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党组织要周密部署、精心实施,确保评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要把道德模范的榜样力量转化为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动实践,在全校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推动我校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发展。
2.严谨有序评选。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严谨规范,认真做好群众推荐、资格审核、公示、遴选上报等各环节工作,充分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和评判权,确保评选出的道德模范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包头医学院党委宣传部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