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岗位聘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岗位聘用工作在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聘用委员会,负责各类岗位聘用的审核认定工作。
1.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韩 猛 阿古拉
副组长:张 健 崔成立 高志祥 苏 燕
成 员:各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岗位设置与聘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2.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张 健
成 员:李 文 张晓利 陈朝阳 王亚娟 侯文杰
马晓玲 张东升 周 镔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系列及专职辅导员岗位聘用的审核认定工作。
3.教学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崔成立
成 员:程向晖 王素华 杨占君 宋 芳 刘铮然
刘全礼 赵志英 贾彦彬 白金牛 王广田
王学功 韦丽琴 陈青宇 马晓玲 孙建功
周成江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教学及实验岗位聘用的审核认定工作。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高志祥
成 员:李晓红 彭玉春 周成江 李 昀 丁国平
于跃利 吴 敏 孙建功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临床、图书资料、档案、编辑出版、会计、审计、经济、工程等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的审核认定工作。
5.管理、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委员会
主 任:苏 燕
成 员:张晓利 王 忠 周 镔 李 昀 孙建功
工作职责:负责学校管理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审核认定工作。
二、聘用范围
申请学校自主聘用岗位的学校本部(包括卫生健康学院)在编在岗及校本部编制在一、二附院工作教职工。
三、聘用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组织申报。各单位在设置岗位数额内组织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教职工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及聘用条件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将《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见附件)提交所在单位。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根据学校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及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审核确定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岗位聘用结果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定。学校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后,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会审定。
(四)公示。对学校党委会审定的拟聘人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报批备案。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聘用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核准备案。
四、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相关说明
(一)岗位晋升
教职工在现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满3年,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若满足新岗位聘用条件,可提出岗位晋升申请。对于跨专业技术岗位层级聘用的人员,只可以聘用至高一层级内最低等级岗位。
(二)业绩成果时间界定
本次岗位聘用,业绩成果时间界定范围为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在进行教学工作量计算时,按照《包头医学院教师和实验技术专业技术岗位工作量核定办法》(包医院发[2020]117号)中已按“分”转换为标准学时的业绩成果不能再做为其它条件使用。
(三)资历资格时间界定
《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中关于取得资格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前。
五、时间安排
1.各单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向人事处提交“本单位岗位聘用实施细则”。如有自愿申请过渡岗的人员,需在2021年6月18日前提交《包头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过渡岗位聘任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由人事处审核符合过渡岗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办理。
2.2021年7月2 日前完成各单位审核确定的各级各类岗位拟聘人选公示。
3.2021年7月5日前将“本单位2021年岗位聘用报告”、《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见附件)报送人事处。
六、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聘用条件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情况择优聘用。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各单位可降低其聘用岗位等级。
(二)已申请过渡岗人员,不占本单位岗位数,其考核条件为上一聘期内完成本单位安排的教学、管理等基本工作任务,且聘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各单位在择优聘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下,八级及以下同层级内岗位可以统筹使用。五、六、七级岗原则上按《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办法》中设置数聘用,如根据本单位实际确须调整岗位数,须报请“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审议同意后执行。
(四)一线教师及实验人员聘用由所在教学单位进行考核。兼职授课教师聘用由所授主要课程所在教学单位考核。非一线实验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工勤技术人员聘用由所在单位考核。编制为校本部在第一和第二附属医院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分别由第一和第二附属医院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系列人员聘用由党委宣传部牵头负责考核。
(五)岗位聘用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必要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审议。
(六)未尽事宜按照《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实施方案》规定执行。本通知所有表格材料请从人事处网页“各类下载”中下载。
联 系 人:云玉丹 人事处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1: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个人申请表
附件2:包头医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过渡岗位聘任申请表
附件3:包头医学院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
包头医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