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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情况摸底调查的通知

2021-07-05 16:45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评估和重点督查的通知》(内教语函〔2021〕12号)和《关于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建设工作的意见》(内教语字2017〕13号)文件要求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将对我校全体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开展提高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的相关培训做好前期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教师填写《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情况汇总表》(附件),并收集本单位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2.712日(星期)下午5:00前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和等级证书复印件交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电子版汇总表发至任普慧OA

报送地点:行政楼409室

人:任普慧

联系电话:7167728

 

附件:教师普通话水平等级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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