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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包头医学院2021年下半年学术交流活动的通知

2021-09-09 14:43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浓厚我校学术氛围,繁荣校园学术文化,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不断推进我校学术交流与合作高质量快速发展,加快新知识、新技术传播,促进研究方向凝练和科研创新团队汇聚;保障学术活动规范、有序、常态化开展,根据《包头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对我校2021下半年学术交流活动安排如下:

一、学术活动主题

学术活动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牢“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坚持做两个维护,坚持服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原则。2021年学校各级各类学术活动要紧密结合学校党史学习教育总体部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学党史 办实事”走深走实,紧紧围绕“繁荣学术交流合作,促进科研发展提升”主题开展系列学术活动

二、学术活动的组织与形式

(一)学术活动实行分级组织。学术活动的开展以二级单位主办为主,学校重点对大型学术活动进行组织或协调与支持。

(二)学术活动多种形式。采用主办或承办高水平学术会议线上或线下院士讲堂、国内外专家或名师学术报告、优秀校友讲坛、校内专家讲座及博士论坛沙龙、科技培训班,以及板报交流与展示等形式。

(三)活动内容多样化。学术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思想导向传播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成果;直接为学校科研、学科建设、教学或管理工作服务。倡导将科研课题的中期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纳入学术活动,将科研课题中期和结题检查考核与学术活动有机结合整体进行。

三、学术活动的安排与要求

(一)组织实施:各二级单位要在认真总结上年线上或线下学术交流活动经验的基础上,按照已报科研处的学术活动计划,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学术活动。依托优势学科的研究机构,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创新团队,联合共建实验室或协同创新中心等积极独立地开展线上线下学术活动。结合部门特色优势认真做好2021下半年学术交流活动,科研处积极做好协调和支持工作。

(二)实行预报制:为规范管理大型学术活动,增加受益面减少活动的随意性,各二级单位承办的校级学术活动均需预先申报,经学校审定通过后开展,未提前申报的学术活动原则上不予以支持。

)线下学术活动防控要求:开展学术活动要强化疫情防控意识,做严、做实、做细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学术活动安全高效开展。

 

附件1:《包头医学院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附件2《包头医学院学术活动审批登记表》

 

 

科研处

202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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