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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包头医学院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9-13 12:04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申报聘用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121号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推荐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现聘用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在编在岗、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档次以上,且符合《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规定的相应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名额

根据上级人社部门核定的申报名额,我校申报总人数不超过3人。

三、时间安排

各单位、各部门须在2021年9月18日前,将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按照本通知要求报送相关材料至人事处。未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的,不再受理。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及时将《方案》向所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布,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条件、方法和程序进行推荐申报不得随意更改,否则不予受理。其中奖项和项目必须是《方案》中明确的奖项和项目,各单位和部门在初审时要严格把关。

2.各单位、部门在评议推荐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拟聘人选时,一定要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切实把本单位、部门潜心教学、师德高尚且符合条件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逐级推荐上来。推荐人选要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注重向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倾斜。

3.申报人所承担项目及取得的业绩贡献(成果)、荣誉、奖项等,原则上以评审专业技术正高级职称后取得的为准。同一成果、业绩获得不同层次奖项的,按所获得最高层次奖项计算,不得重复计算。承担项目、取得业绩成果、荣誉、奖项等的时间,截至到材料上报之日。

4.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要高度关注。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推荐条件和程序,确保推荐工作的有序进行。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申报人采取一票否决制。

五、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部门)及申报人员需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所列附件,认真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

1.申报工作报告。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和评议,严格审核把关,在申报个人材料时同时提交《部门申报工作报告》。主要内容为本单位(部门)推荐过程、拟推荐人员简要情况及公示时间、地点、公示结果书面报告。

2.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人选汇总表》2份(见《方案》附件1,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申报人员应按照《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报送材料目录单》(见《方案》附件3)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将所附材料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不予接受;申报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申报表》(见《方案》附件1)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必须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凡在《申报表》中填写的业绩成果、承担项目、荣誉称号等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4.个人业绩评价材料。各单位、部门在严格审核的基础上,形成1000字左右的个人业绩评价材料(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品德表现、受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以来尤其是受聘专业技术三级岗位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贡献和实际效果,业内公认程度以及组织评价等)。

5.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接收审核申报材料,对申报人员填写的内容、业绩成果和提供的有关证件、证书等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发现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审核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的,将追究有关责任。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均要求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所报材料要求装袋,做到一人一袋,袋面粘贴报送材料目录单,并在每份袋面注明姓名和单位(部门)。本通知中未尽事宜或不明确的项目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人:云玉丹  

联系地址:立德楼人事处411办公室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包头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包头医学院人事处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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