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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的通知

2021-09-29 14:14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在高校科协和全区学会开展“加强基础研究和科学普及,扎实服务自治区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内科协协字〔2020〕8号)的通知精神,2021年继续开展“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相关要求见《关于开展全区“创新先锋号”“创新先锋岗”命名工作的通知》(内科协协字〔2020〕29号)(见附件1)。

  一、材料要求

  1、填写《“创新先锋号”申报表》《“创新先锋岗”申报表》(见附件2、附件3),一式三份,“主要成就”认定及奖励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一份,于2021年10月8日前报至科研处405室。

  2、填写《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电子版一份,发送到电子邮箱。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秦金东

  联系电话:0472-7167739


                   科研处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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