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组织本院教师将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录入到科研信息系统中并进行审核,该成果将用于职称评审业绩审核、岗位聘任业绩审核等相关工作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研成果包括:论文、项目、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其中:论文、著作、项目和专利需要教师录入。
二、科研成果填报的时间范围:
1、2021年度新增的科研成果;
2、2020年未录入到科研信息系统的成果。
三、本次集中录入时间:2021年10月11日-10月17日。
四、科研成果审核方式:由各学院科研联络员对本单位科研成果原始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后,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科研处进行系统复审和抽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保证科研成果数据录入的准确性。
五、联系人:秦金东 0472-7167739
科研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