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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2-2024年滚动规划》项目库申报的补充通知

2021-10-22 11:39  点击:[]

 

学校各相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6〕72号)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已于2021年7月16日启动《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22-2024年滚动规划》项目库建设工作。鉴于近日收到的教育厅相关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三年滚动项目库建设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在原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地方高校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的基础上,整合设立“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改革发展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地方高校深化改革和内涵式发展,加强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科研平台、实践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等。

(二)项目申报应以国家政策为导向,抓住重点,能够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支持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一流培育学科建设、提档升级学科建设、优势特色学科群建设;支持基础实验室、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对涉及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建设予以优先支持;支持高校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工程训练中心、创新创业基地和实训实践基地建设;支持新医科,支持一流专业(建设点)、一流课程、一流拔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推动高校分类改革,支持应用型高水平本科院校建设;支持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思政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申报项目建设应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到科学合理、重点突出、项目明确、内容翔实,项目应注重提高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三)在申报项目预算时,应当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文件要求,实事求是地设定合理可考核的绩效目标,项目实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下一年度的资金支持有着重要的影响。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征集范围

历年已经通过学校专项资金和中央财政资金资助过的建设项目不再进行资助。结合我校发展实际和办学定位,突出学科专业特色,择优遴选年度具体建设项目。要在2021-2023年滚动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完善2022年项目、新增2024年项目,编制形成2022-2024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按照申报新格式、新要求、新标准进行申报材料的书写工作。对于计划新增建设项目需要各单位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和组织论证,论证通过的项目方可进入2022-2024年滚动规划建设项目库对已经入2022年和2023年库的项目,需要重新完善和更新内容,按新要求填写项目申报材料

1.教学实验平台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负责人:教务处程向晖处长

这一类项目支持高校基础实验室、医学实践技能培养、专业教学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购置、更新与补充。高校应加强实验教学体系建设,深化实验室体制改革,切实推进高校实验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实验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推进资源共享。

2.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学科学位点)平台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科研处杨占君处长

①此类项目支持自治区教育厅确认的省级重点学科所属的创新平台、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仪器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及自主研制,支持其所属学科的专业图书资料购置。

②此类项目支持高校构建科研和实践教学体系,建设科研平台、创新基地、实训实践基地、各类研究中心、培育中心、工程中心等。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科学构建学生科研能力培养体系与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支持学生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及培养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的实验平台建设;支持校内的专业实践基地建设。

3.公共服务体系平台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负责人:党政办公室王忠主任

这一类项目支持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节能、能力提升,校园网络基础建设,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网络资源共享平台建设。

4.人事平台

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负责人:人事处周成江处长

这一类项目支持高校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师资队伍培训和学术交流,创新团队建设。

省级重点学科、教学实验平台、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三类项目属于条件建设类项目,为一年期项目,应在一个年度内完成,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原则上以三年为一周期统一安排、分年实施。

(二)项目汇总和综合管理

各项目主管负责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上报建设项目的内容、论证情况、绩效目标、保障措施、佐证材料、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进行梳理把关,提出建设意见。由计划财务处组织项目管理专家对各个主管负责部门拟上报项目进行评估,负责集中对拟进入三年滚动规划项目库的全部项目组织专家进行对比、评价、论证,负责项目的汇总和上报,负责与地方财政部门对接完成滚动规划项目库数据维护和资金申请,负责项目实施的资金安排,跟踪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加强项目运行管理。

(三)项目论证的具体要求

1.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工作重点设计和论证建设项目。项目要紧密结合近年来国家医学高等教育的改革方向,更多地考量高校的改革发展因素,例如双一流建设、新医科建设、创新创业、一流专业建设等。

2.项目建设目标和预期效果的描述要具体、可考核,并列出相应的考核指标,以便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使用。

3.项目论证要准确、简明扼要,逻辑关系清晰。

4.因教育厅对我校申报总额度限定,每个项目的申请额度不宜过大,大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设的特点,可分若干子项目或若干年度执行,达到可分可合,根据需要可拆分为若干小的项目,并按照建设的先后顺序排序,以便适应财政专项资金的具体额度。

5.同一单位申报项目数不限,但要对所报项目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学校依照排序进行项目安排。

6.由各申请单位所在院系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论证和大型设备(20万元以上)购置论证工作,论证专家组成员由校内、校外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形成的论证意见填写在项目申请书(附件1)中项目论证部分和大型仪器论证报告(附件5),在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论证工作。

(四)预期效益分析

1.每个申报项目均需认真填写对应的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2),项目建设完成后将依据绩效目标开展检查验收,达不到绩效目标的单位以后将不再接受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项目的申报。具体填写可参看附件6中相关的填报说明。

2.填写项目绩效目标时需要客观认真地填写,申报单位所在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认真填写绩效目标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3.原则上,在非必要、非刚性的情况下,校内不设相应配套资金。

(五)仪器设备询价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设备购置,对于价格大于10万元的仪器设备需要填写询价报告(附3),至少要选择购置了相同设备的5家使用单位进行询价,或者向5家提供设备的公司进行询价,或者有提供设备价格的公司网站、联系电话、公司地址。

(六)仪器设备清单表格填写

根据项目类型及各附表的注释要求对应填写,附表(附件4)格式不允许随意改动,行数据可以增加列数据不能增减。报表数据必须与文本部分相关数据严格一致,对于有小数点的应保留两位有效数字。

三、申报组织管理及材料上交

(一)希望各有关单位抽调专人组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项目申报工作小组,加强内部分工和协调,集中时间高质量完成项目论证及相关报表填制。

(二)项目编制工作时间安排,请各部门从通知即日起开始项目的征集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编报论证评价工作。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31日,项目征集遴选、论证阶段。

第二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项目评价完善上报阶段

各单位按照项目的重要性排序,相关表格材料等电子材料,于2021年10月31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相关管理平台负责人OA,上报纸质材料需要项目负责人、分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

四、联系部门

计划财务处,电话:7161045,联系人:李慧萍


附件:

1、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请书样本

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表

3、仪器设备询价报告

4、仪器设备清单

5、大型仪器论证报告

6、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审核表使用说明

包头医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 附件【附件1-6.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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