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中共包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21]20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各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包含校聘人员),参与完成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和测试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通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测试的通知》
包头医学院 党委宣传部 普法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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