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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

2021-12-10 21:01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17号)精神及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我校现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选拔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申报方式

此次“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选拔采取网上申报、推荐的方式,申报人需登陆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站(网址:www.nmgrck.cn),在“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申报”栏目中完成材料填写、上传和审核提交,并下载打印相应表格提供书面材料3份(业绩材料需要装订成册,一人一袋)纸质材料不予退还。

二、推荐要求

包头市向自治区推荐第一层次3名以内,第二层5名以内。我校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各层次最多可推荐1人。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推荐。

三、材料和时间要求

参加考核人员须填写《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考核申报表》,参加选拔人员须填写《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申报表》,并上传主要业绩材料。务必于1214上午下班前将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及其证书原件报人事处逾期不报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7166009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自治区“新世纪321人才工程” 第一、二层次人选考核选拔工作的通知

2.《2021年“新世纪321人才工程”人选选拔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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