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10-12 16:46  点击:[]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项目质量和科技人才创新能力,推动“科技创新和医疗水平提升工程”的深入实施,学校现发布2023年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通知,请各相关单位组织好本次申报工作。

一、项目类型

本次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青苗计划项目、博士科研启动基金项目、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秦文斌基金项目、科创融合教育研究项目、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二、申报条件与指南

(一)青苗计划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

1.主要资助在编在岗、年龄在40周岁以下校本部青年科技人员运用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或新途径进行的探索性研究。

2.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强度为2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0.6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1年。

3.在编攻读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本项目,需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方可申请。

(二)博士科研启动基金

1.按照《包头医学院关于引进和定向(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包医院字[2009]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申报人员范围为校本部未获得“包头医学院博士科研基金项目”资助,且已取得博士学位,并与人事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的在岗教师,具体名单以人事处名单为准,未经学校备案不予资助。

2.本项目的管理按照《包头医学院博士科研启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包头医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参照纵向课题实施。每项资助5万元,期限3年。

(三)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

1.具体申报条件以《包头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有关规定为依据。

2.鼓励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申报该项目。

3.已获得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022年包头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项目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4.申报项目内容需符合指南(见附件)要求,同时应结合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际,能指导实践,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体现较高的理论价值,题目自拟。

5.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或论文。所有成果形式必须以包头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并要标注项目名称和项目号。

6.本研究项目完成周期为1年,到期不能完成者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项目完成申请结题,学校将按程序对申报项目成果进行鉴定。

(四)秦文斌基金项目

基金面向全校及一、二附院,用以资助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凡我校在职的中青年教师均可提出申请,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对已申请到市级、省部或国家级课题且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原则上不允许再申请该基金项目。

自然科学类基金研究期限2年,人文社科类基金研究基限1年。

(五)科创融合教育研究项目

1.包头医学院科创融合教育研究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5000元

2.具体申报条件以《包头医学院科创融合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依据。

3.申报项目内容应结合新形势下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方向以及我校医学教育实际,能指导实践,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体现较高的理论价值

4.2023年项目申报指南共设8个选题方向,申请人根据选题方向自拟题目。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

5.2023年申报指南选题方向:

创新创业文化传播与普及研究

新医科背景下,地方医学院校人才创新创业能力培养模式研究

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研究

创新创业教育实践与实训研究

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研究

创新创业教育质量评价体系研究

科研成果转化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的机制研究

大学生参加创新创业赛事对人才培养的影响研究

6.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或论文。所有成果形式必须以包头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研究周期为18个月,到期不能完成者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半年。项目完成申请结题,学校将按程序对申报项目成果进行鉴定。

(六)高等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1.包头医学院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应关注新时代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结合“新医科”要求,立足于包头医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实际,尤其是制约我校发展的瓶颈和困难,深化、细化本指南所列方向和内容。

2.项目资助金额为每项5000元。

3.申报项目需符合本指南选题要求,能指导实践,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体现较高的理论价值。

4.项目成果形式可以是调研报告或论文,所有成果形式必须以包头医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

5.本研究项目完成周期为2年,项目完成申请结题,学校将按程序对申报项目成果进行鉴定。

6.选题方向

编号               项目分类

N01  思想政治工作队伍信息化建设研究

N02  管理服务机构中层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研究

N03  辅导员队伍建设现状分析与发展研究

N04  学生学习状况与综合素质分析调查

N05  学风建设机制研究

N06  地方医学院校加强校企合作提升产教研融合能力探索

N07  地方医学院校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能力途径探索

N08  加强“有组织科研”的策略与方法研究

N09  “医文”结合提高学生培养质量的途径与实践探索

N10  “双一流”建设背景下学校特色学科建设路径研究

N11  本科专业优化提质对策研究

N12  学校安全稳定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研究

N13  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现状调研与对策研究

N14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

N15  优化治理结构发挥二级学院办学主体作用研究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人在申请当年同类别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申报和参与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二)项目通知或《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中对相关项目的申报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如主持各类项目的数量、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取得的学历或学位等方面,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同申请书一同上报。

(三)本基金学科分类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的学科分类,请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申报项目的依托研究机构要在申报书中特别注明。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请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合作单位应在申请书的“合作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项目成员中有外单位人员的视为合作单位)。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的、中级职称无同行专家推荐意见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六)申请项目的研究周期按照各项目类别的要求执行。各类项目研究经费最高申请额度不得超过其最高单项资助强度。所有申报项目的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月。

四、申报受理

1.材料报送:

1)《项目申请书》(按照不同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模板)PDF电子文档(汇总时以序号-课题名称命名,与汇总表对应),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注意在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2)《包头医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word电子文档,纸质版一式一份。

3)申请书及汇总表请按照不同项目类别汇总报送。

2.截至日期:

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0日,过期不候。申报材料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王世雄OA或电子邮箱。

人:王世雄    

   话:7167889

箱:837261712@qq.com

 

 

科研处

2022年10月12日

  • 附件【附件材料.rar】已下载

上一条:关于开展包头医学院教职工2022年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同心抗疫 志愿同行——致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倡议书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