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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2-11-24 10:50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内科发基字〔202226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我校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需经市科技、财政部门联合推荐申报,根据内蒙古科技厅、包头市科技局、财政局相关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做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及形式审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1、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23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有关项目定位、研究方向、申请人资质条件、资助强度和实施周期等要求。

2、项目申请人必须为基金依托单位的正式员工。申请人须遵守科研信用相关管理规定,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经费预算支出符合项目实施实际情况。

3、本次项目申报实行限额推荐。自治区申报系统中已经设置了各基金依托单位允许申报名额。各二级学院要对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切实将高质量的申报书推荐至学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各二级学院按照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及时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组织申报项目完成系统在线填报。

2、申报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①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姓名-院系)。

②《包头市申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一份)及电子版(命名格式:XX学院包头市项目申报汇总表)。

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版

包头医学院 2023 年度内蒙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材料一份。

3、市科技、财政部门按照自治区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同意推荐的项目,由市科技、财政部门联合发文向自治区推荐上报。

4.申报工作时间安排

2022年12月18日16点前

申报人完成系统中申请书的提交,各二级学院完成形式审查工作,提交申请书电子版材料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包括包头市和自治区两个汇总表)。

2022年12月19-21日

学校完成申报项目的评审推荐工作

2022年12月22-23日

各二级学院提交推荐项目的申请书、形式审查表及汇总表的纸质材料,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2022年12月24日

学校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市科技局,申报工作结束。

  三、联系方式

人:席海灵

联系电话:716773918647243833

报送地址:立德楼405室

附件1: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征集2023年度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附件2:2023年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指南

附件3:自然基金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4:自然基金项目面上项目申报书

附件5:自然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6:自然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申报书

附件7:自然基金项目分析测试专项申报书

附件8: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汇总表

附件9:包头市申报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

 

包头医学院科研处

202211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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