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主推荐基础上,经校党委研究决定下列16名同志(按姓氏笔画排序)为包头医学院正处级干部考察对象:
王子超、王学功、王艳国、王振旺
史欢洁、白苏和、刘迎春、孙小荣
吴 敏、张成良、张 昕、周 镔
孟佩俊、赵 昆、黄丽华、裴汉军
现按照《包头医学院处级干部聘任(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行公示,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1月5日(工作日)
公示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楼313和315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电话:马 涛(0472)7167781 18686104003
欧阳星月(0472)7167714 15849202715
受理邮箱:zzb7167717@126.com
包头医学院党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