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3-03-17 16:03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48号)文件精神和市人社局相关要求,我校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

一、组织申报

请各部门、各单位尽快布置,积极组织本部门、单位的申报工作。推荐过程中,要按照自治区文件要求的选拔条件和程序严格把关、控制数量、及时上报,保证质量。

二、时间要求

请各关部门、单位严格按照时限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工作,申报2023年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受理材料于20233月20中午12点前将电子版材料申请表、汇总表、推荐报告报送至人事处常昕玮oa,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41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推荐要求

鉴于上级主管部门允许我校推荐1名人人选,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保证人选质量须经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严格审议,部门党政联席会研究后,出具推荐报告,报告要求说明推荐理由和程序。

联系人:常昕玮

联系电话:0472-7167728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工作的通知

2.关于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3.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申请表

4.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个人项目汇总表

 

人事处

2022年3月17

 

上一条:@2023届毕业生,“与我一起,共创辉煌” 毕业生校园双选洽谈会(春季)来了!
下一条:全文!高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来了

版权所有:包头医学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邮编:014040    蒙ICP备14002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