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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包头医学院对科研项目开展伦理审查的通知

2023-03-28 11:1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医学科学研究伦理管理工作,引导和规范科研行为,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研究健康发展,根据《包头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按照学校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一轮医学伦理审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审查范围

所有准备申报或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及已立项未获得伦理审批的项目,凡是牵涉到收集人体的标本、血液以及医学生物信息的项目,都必须向学校医学伦理委员会提出伦理审查申请,在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进行该研究的审批件后,开始进行研究。

本次伦理审查仅限于校本部及一、二附属医院经费在学校的科研项目。

二、申报材料

   按照《包头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章程》(附件)第十五条要求,向伦理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

   1.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伦理审查申请表;

   2.研究人员履历;

   3.科学研究方案及支持性文件;

   4.受试者知情同意书;

   5.研究中涉及的伦理学考虑的描述;

   6.需由研究对象填写的表格和问卷;

   7.研究产品安全性、药理学、毒理学等相关的科学数据;

   8.用来获得同意的过程描述;

   9.以未来研究对象能够懂得的语言所书写的知情同意书;

   10.对研究对象因参加研究而给予的任何补偿的说明;

   11.同意遵循有关伦理原则的声明;

   12.其他相关文件。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包头医学院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立德楼405)。

2.准备汇报PTT(涉及伦理部分的内容,5分钟左右)。

3.申报材料及PPT电子版发送至185070178@qq.com邮箱中,以姓名命名。

4.各二级学院提交申报医学伦理审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185070178@qq.com邮箱中。

5.医学伦理审查会议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3年4月10日。

联系人:席海灵     电话:7167739

附件1:包头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申请表

附件2:知情同意书

附件3:申报医学伦理审查汇总表

包头医学院医学伦理审查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

 

上一条: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绩效支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一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答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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