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34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3〕7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
“高等学校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的实施工作,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建设双一流大学及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访学选拔工作。
(二)认真遴选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严肃认真做好本单位访问学者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选派质量关。各单位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优势学科和重点专业,要推荐在引领学科发展、促进专业建设等方面有较大潜力并急需培养的青年教师。
二、推荐名额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34号)要求,今年给予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
三、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能力突出的在职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专业素质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列入本单位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2.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其他要求
访问学者申请人须事先与导师进行沟通,征得导师同意。高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师须从《西部高校计算机类青年骨干教师访学导师列表》中选择访学导师。(导师列表在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zlxz.htm)发布)。
四、报关材料及时间
(1)推荐报告:部门撰写推荐报告,包含①推荐过程及上会情况,②推荐人选符合的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③培养目的、要求、及计划情况。
(2)请各单位务于4月28日前将推荐报告、《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报送至人事处411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石玮
联系电话:7167727
附件: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23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