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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2023-05-07 20:1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西部地方项目”)选派工作已开始,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外函[2023]70)要求,结合我校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实际,现将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确定资助人选并派出。

二、选派项目及申请条件

有申请意愿的老师请请登录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查询选派办法、材料准备等内容。

申请人需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和项目选派办法所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符合我校工作人员进修培训管理规定。

三、申请方式及提交材料时间

    项目申请采用网上申报和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结合本部门、单位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的需要人才推荐出国留学人选,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5月6—5月9日)登录国家留学网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网“2023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专栏”相关内容准备申请材料。5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单位推荐意见综合评价材料(1.对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方面的明确评价;2.在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受过处分;3.是否存在违规违纪情况;4.在校期间工作表现。)报送至行政楼413办公室(注:单位推荐意见同时提交电子版,单位推荐超过一人请排序)。

    附件:《申请人信息一览表》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72-7166009

 

 

人事处

202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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