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49 号)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建设教育强国为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重点,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社会服务、团队建设等方面成绩突出,为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教学科研单位、创新团队。具体创建指标见附件 1。
二、申报名额
教育部下达我区推荐名额6个,各高校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个,我校各教学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个教师团队。
三、推荐程序
各教学单位推荐上报学校,学校统一组织评审,遴选出1个推荐团队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四、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认真做好“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的申报推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推荐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于 2023 年 5 月 28 日前,将《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见附件 2,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一式七份) 、《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见附件 3, 一份) 纸质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并将以上材料 word 电子版发送至贾慧敏OA。
联 系 人: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附件:1.全国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
2.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
3.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