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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预算年中调整的通知

2023-06-02 17:45  点击:[]

各预算单位:

为保证年度预算高效有序开展,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效率,完成年度预算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资金使用,启动2023年度预算年中调整工作

请各预算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及年度目标,认真梳理本部门年初预算当前预算执行情况,整理本部门预算调整的项目明确需追加、交回、调减的预算项目,按时提交计划财务处,以便组织本年度年中预算调整工作。

一、预算调整流程

各预算单位填报2023年预算调整清单,纸质版签字盖章,于2023年6月10日前报送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王小红处,OA电子版同步发送计划财务处预算科王小红、吴逸琼。

由计划财务处汇总后提交相关会议审议。

二、预算调整内容

1.预算追加:因年初预算漏项或业务新增等原因导致的预算追加,如本年急需开展的,各预算单位填写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分管校领导签字(10万以内)、校长签字(10万-50万),盖部门公章,作为附件一并提交。

2.预算调减、交回:资产采购项目,预计本年7月前无法提交采购申请的,原则上做预算交回处理。其他项目根据实际业务开展进度,合理进行预算调减或交回,未及时调减或交回的,年终将根据经费执行进度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对于不按经费预算绩效目标设定支出的经费,导致出现“乱花钱”项目进度无法年度执行仍不的预算单位,进行下年度预算经费额度核减。

三、预算执行要求

1.2022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改革资金、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资金,需在本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支出计划,2022年度财政专项资金将于本年12月中旬由财政收回,届时未执行完成的项目只能终止,无法报销无法作为下一年度欠项目执行由此所产生的损失或结题影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2.部门日常经费和校内专项经费,年终将执行刚性预算管理,需在本年12月15日前完成资金支付,未支出的经费余额将统一收回未完成的资金支出计划无法报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不要有下年返回、通融解决等不合理期待,所产生的损失或结题影响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附件12023预算调整清单

附件2:年中预算调整追加审批表

计划财务处

20236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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