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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06-06 09:34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79号)包头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开展2023辅系列(非自评的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请各相关单位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严格按要求及时申报,现将评审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评审时间

(一)关于时间计算问题

职称申报评审的学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论文、奖项荣誉等)继续教育审验卡截止到当年申报时间。申报工作结束后,不再补报相关材料考评结合系列或专业的截止时间以评委会组建单位年度评审工作通知要求为准。

(二)进度安排。我校申请辅系列职称评审的人员,申报材料经学校评委会通过后,需按照包头市职称评审时间安排表,在规定时间统一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核评审

、申报评审相关政策规定

职称评审政策及条件,按照《关于做好 2023 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后附),以及各级人社部门印发的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执行(个人可登录内蒙古人才信息库官网政策法规栏查阅)。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需参加转系列(专业)评审时,按照“先转后评”的原则,须在新工作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可转评新系列(专业)同等级的职称;转系列满1年后,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新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评审。转系列人员参加晋升的,过去的资历连续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予以认可。

、评审程序

(一)在全校范围内发布《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

辅系列(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所有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首先访问内蒙古人才信息库(网址:www.nmgrck.cn),进行线上注册登录,在业务办理—2023年职称申报栏目中,完成基本信息填报,通过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进行线下填写申报工作。

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见附件)认真准备,附件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后,提交所在部门审核。(备注:公示书面报告需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到人事处领取,最后装订入册)。

(三)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员情况,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情况汇总填写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统一推荐报送到人事处。

所在部门报送的材料包括,申报人员评审材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见附件)及“部门推荐评审报告”

一附院、二附院人事部门在报送材料时,还应按照包头市人社局《关于做好 202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同时报送《2023年申报人数统计表》。

(四)人事处对《专业技术职称送审表》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组建辅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集中开展评审工作。

(六)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

(七)评审结果在学校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评审材料报送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评审。

、报送材料项目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项目

1.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及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等业绩成果的原件及《职称评审科研情况登记表》等审核用材料;

2.部门推荐评审报告(内容包括:本部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名单、部门评委会议召开时间、部门公示情况,且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

4.《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使用A4纸,一式2份要各自装订、不能斜钉了事);

5.《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使用A3纸,一式15份);

6.《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要求的全部材料要装订一册;

7.申报人将本人以上4~6项的材料统一装档案袋,打印《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专用袋》信息粘贴于封面;其他原件材料另行装袋,同样打印粘贴封面信息,便于报送审核。

(二)相关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的表格和提供的材料、附件,务必真实有效、内容一致,并按要求签署《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含在评审表内)。在表格填报的业绩成果、论文论著需有附件材料佐证。

2.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同完成的项目、成果、论文、论著及所获奖励等,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的排名以及所做工作内容和所起的作用。

3.对于承担的项目及获得的成果、奖励,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提交的论文、论著,要如实注明字数、发表日期、刊物名称或学术会议名称。

4.填报学历,应以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和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各省、区独立设置的成人大、中专院校以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为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所填学历要以本次用以参评的学历为准。

5.所有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的材料均要求负责人在纸质版上签署意见,部门盖章。

6.参评人员及所在部门务必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材料。

、时间安排

1.6月6日,公布《包头医学院关于开展2023年辅系列(图书、档案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6月12日,申报人将论文、论著、科研项目、科研奖项等业绩材料报科研处审核;将学历(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资格证、继续教育审验卡等材料报人事处进行学历、资历审核。各部门分工合作,严格按评审要求审核申报人材料。

备注:申报人员请提前联系科研处,按照科研处审核要求提交相关业绩原件,以及《职称评审科研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论文检索、期刊检索、职称证复印件等用以审核。

2.6月21日,各单位、各部门报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及“部门推荐评审报告”及参评人的评审表(一式2份)、送审表(一式15份)。

3.6月26日,对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进行公示,确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地点及评审会议时间。

4.召开学校高级职称评审评委会(时间另定)。

5.评审结果报学校审定,整理评审资料并公示。

6.公示结束后,人事处出具公示书面报告。申报人按照《职称评审材料目录单》要求,用A4纸装订成册。

7.将各系列评审通过人员评审材料上报相关审核单位。

六、严格评审收费管理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厅对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与证书工本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1〕1202号)和《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与证书收费及支出的通知》(内人发〔2001〕124号)规定收取评审费。具体评审收费标准:正高级每人320元;副高级每人280元;中级每人150元;初级每人100元。在报送申报材料的同时缴纳评审费用。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办公室)

人事处: 石玮      7167727    立德楼411办公室

科技处: 秦金东    7167739    立德楼405办公室  




人事处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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