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55号)《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内教师函〔2023〕51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校本部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受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可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明。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且合格。
(五)持有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或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考核合格。
(六)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
(七)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已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受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校印发聘任文件并由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至少1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九)持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申请认定的,申请认定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跨专业认定的须按照《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规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并合格。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至7月4日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
(二)体检
由学校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或提供申请人近一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三)材料报送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附件2),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审核并汇总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于7月6日前报送至行政楼413室,电子版材料发人事处任普慧OA。
四、其他安排
对于已取得高等教育层次《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非师范教育类人员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全部两科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参加“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合格证书可在2023、2024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中继续使用,2025年起不再作为认定依据。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3.教学情况审核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