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按照教育部及自治区教育厅《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64号)要求,不断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现组织开展“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习方式
即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教师通过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进入专题,选择相应学段实名注册后可进行报名学习。曾参加2022年暑假研修、2023年寒假研修的教师,无需重复注册,可使用原账号和密码登录,直接报名学习。按要求选学学时课程并完成有关测试后,可获得认定4学时的教师培训学时。
二、学习对象
二级学院专任教师、兼职教师、辅导员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动员组织。各二级学院要把专题学习作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和本次师德集中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扎实做好动员部署,要求教师参与率和完成率达到100%,此项培训列入年度考核指标。
(二)做好宣传总结。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新时代媒体传播特点,对此次专题研修及其他以多种形式开展关于师德师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相关培训开展情况,取得的实效进行总结,并梳理主要做法、工作成效、典型经验为主要内容形成工作总结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
(三)按时提交材料。按照教育厅报送时间要求,请各教学单位务于8月1日前将此次专题培训的工作总结(含典型案例)、学习证书(只提供电子版)、参训教师名单及获得证书教师名单(填报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byjsfzzx@126.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开学后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409室。
联 系 人: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技术人员及联系电话:赵老师,13671191418
研修服务电话:4008757650
附件1:2023年“师德集中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统计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