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70号)要求,现在我校开展自治区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推荐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推荐要求开展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宣传、学习身边“最美教师”,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新形象,对他们默默奉献精神给予褒扬和鼓励,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进一步增强全校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我校教育事业更快更好发展。
二、推选范围和重点
(一) 推选范围
我校各类教师,曾获得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教师”者不再参加推选。
(二) 推选重点
最美教师推选事迹要典型、有代表性,能彰显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能充分展现新时期有大爱、有思想、有方法的教师新形象,能展示无私奉献、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当代教师风采。具体要求如下:
1. 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育人工作中,有突出成效,扎实肯干,积极探索创新教育教学方法,关爱学生、恪尽职守,率先垂范、奋勇担当,受到学生一致好评的教师;
2. 对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五大任务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3. 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有突出贡献的教师;
4. 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典型教师;
5. 坚守乡村一线、坚持扶志扶智、助力乡村振兴,具有奉献精神的教师;
6. 体育、美育、音乐教育等领域的优秀教师;
7. 热爱特殊教育事业,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特殊教育教学规律,最大限度地开发潜能、补偿缺陷,促进学生更好地适应和融入社会的特殊教育教师;
8. 有突出贡献的职业教育教师(中职与高职);
9. 在乡村绽放青春、建功立业的乡村、特岗、支教教师;
10. 致力于攻克“卡脖子"难题的领军人才教师;
11. 退而不休、发挥余热的退休教师;
12. 用情怀打动学生,用理论启发学生,用实践带动学生,打造特色鲜明、学生欢迎的大中小学思政课堂,与时俱进、业绩突出的思政课教师。
三、推荐名额及要求
按照《关于开展自治区2023年最美教师选树推荐工作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70号)要求,我校可推荐一名候选人,各单位各部门可推荐1名人选,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并于7月11日前将材料(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教师所在学院出具推荐报告)一式2份(附电子版)加盖公章后报送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行政楼409室),电子版发至贾慧敏OA。
联 系 人:贾慧敏
联系电话:7167828
附件:1.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2.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最美教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