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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2023年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的通知

2023-07-21 08:29  点击:[]

 

各相关学院:

   2023年内蒙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已于2023年07月10日在财务系统中完成预算下达,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22〕2号)、《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医院发〔2022〕9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校科研经费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请各相关学院通知各项目负责人,按照计划任务书的进度要求,通过学校智能报销平台执行该项目对应的报销工作。

 

 

 

 

                                         科研处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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