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位老师、同学根据实验情况按需申请
备注:1、一楼102、103、104、105、107、113、114、117实验室仪器属于大型共享仪器设备,如需使用请提前一周向实验室仪器负责老师提交大型仪器使用申请表和项目书首页复印件。
2、申请人员需有正在从事的科研任务,如申请后30日内没有门禁刷卡记录,将取消入室授权。
下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低氧转化医学重点实验室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