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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医学院车辆进出校园暂行规定

2014年12月29日 00:00  点击:[]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工作秩序,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创建文明校园,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进入校园的车辆需持有出入卡,无出入卡的车辆一律进行登记,凭有效证件换取通行卡后方可入内。

二、本校车辆及教工私有车辆应安装门禁智能道闸磁卡,无卡进入时,需提交个人有效证件换取通行卡进入。

三、为食堂和商业网点配送货物的各种车辆凭保卫处发放的出入证通行(配送货物时间为上午九点之前以及下午四点以后)。

四、校门口两侧禁止停放出租车、严禁小商贩摆摊设点,严禁张贴、散发广告等,保证校门口秩序井然,安全畅通。

五、严格控制社会闲散人员进入校园内活动。

六、机动车辆携带物品或个人携带公物出门时,需持有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后方可出门。对于未经领导签字(认可)或拒不履行登记手续的人员所携带物品予以扣留,交相关部门处理。

(供稿单位: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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