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积极参加并认真学习市区消防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班。
第二条 严格执行各项防火制度和操作规程,定期做好防火宣传工作,熟悉学校的防火安全情况。
第三条 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和损坏,针对学校的各防火器材、箱要定期检测、维护、保养。
第四条 对学生或其他人员违反防火制度,损坏消防器材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并迅速报告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
第五条 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现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第六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加大对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力度,严格控制与学校无关的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确保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 晚上值班时,安全守卫人员要检查整个校区的电灯,办公、教室门窗开关情况,检查是否还有人员未离开校区,各对外的门窗是否关牢,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八条 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格按照制定的考勤制度上下班,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及时反映在学校发现的各类消防安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