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办公固定电话费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2014年12月以来,按照财政有关规定,学校不再以现金形式发放办公固定电话费用。现对于报销办公固定电话费事项通知如下:
2014年12月至2015年6月已经发生的费用,按照既往核定的电话数量和话费标准,各单位、各部门汇总电话缴费票据,即日集中到计财处报销。2014年12月以来固定电话数量发生变化的,各单位、各部门填写变化情况统计表(附后),汇总加盖部门公章后,于6月30日前交党政办公室204室(电子版发到李永利OA),核定情况后办理。
特此通知。
(供稿单位: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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