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九届工会
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的说明
(2016年5月7日)
截止2015年5月15日,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九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大会提案组共收到代表提案73件,其中有效提案62件,涉及教学改革、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方面提案28件,职工待遇方面提案17件,和谐校园建设方面提案17件。会议闭幕后,学校领导、学校提案委员会、校工会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审议了每一份提案。到2015年12月底为止,62份提案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总体办理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关于学科建设、队伍建设、人才建设、教学改革方面提案的答复。
1、学科建设方面。
马克思主义学院夏承伯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保障思政类研究生教学硬件条件的提案”(编号2015013),研究生学院的答复为:请马克思主义学院向有关部门、相关领导提出办公设备购置申请,尽快改善教学条件。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张东升等6位代表提出的“提高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投入”(编号2015032),计财处的答复为:2016年已安排预算,对提高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费投入已按部门上报预算进行下拨。
药学院安明等3位代表提出的“药学院增加实验室器材、设备,改善办公条件的提案”(编号2015038-2015039),教务处的答复为:学校正在招标采购教师办公电脑,改善办公条件;目前,学校正在逐步加大实验室硬件的投入。各教学实验室在提交教学仪器设备申购计划时,应多方收集资料,认真考量仪器设备性能、技术指标,并按学生分组数提出购置仪器设备的台件数,以保证实验教学需要。
马克思主义学院夏程伯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学院配备打印机的提案”(编号2014040),教务处的答复为:2015年学校已为马院配备2台打印机,用于教学活动。现仍需1台打印机,由学院做购置计划后购买。
医学技术学院刘永华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确定包头医学院重点建设专业的提案”(编号2015041),教务处的答复为:学校将从品牌专业中择优推荐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并加强对重点建设专业的支持。2014年我校预防医学院专业获批为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015年我校从报送材料的护理学、医学检验2个品牌专业中遴选出医学检验专业申报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十三五”期间我校将对具有特色的、发展水平较高的专业予以政策支持,以提升我校的竞争力和知名度。
药学院白迎春等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验室和大型仪器管理使用等问题的提案”(编号2015047-2015048),崔成立副院长的答复为:教务处加强大型仪器(教学)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已有)、制定措施;大型仪器(科研)共享建议科技处、研究生学院拿出处理意见。
药学院白迎春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药品试剂库建设的提案”(编号2015051),教务处的答复为:目前,学校实验用房较为紧张,扩大库房面积暂无可能。各二级学院按照实验教学计划,在确保实验教学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各类实验用品的库存量;教学处会同后勤处协助解决通风设备问题;学校实验室管理科已经使用相应的软件,确实与实际工作存在差距。现正在考察适合我校使用的相关管理软件。
2、队伍建设方面。
教务处杨文杰等3位代表提出的“提高临床教师投入教学的积极性,保证临床教学质量的提案”(编号2015016),临床学院的答复为: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与反馈体系,加大教学督查力度,每学期召开教学质量分析会,对于存在问题如带教不认真、不按教学大纲要求授课采取通报批评、罚款措施;同时,带教老师反应有时缩短教学时间,是因为学生催老师结束内容,说校车要走不等;提高带教教师待遇,增加教师的课时津贴;建议组织教学观摩,请优秀教师进行示范,教学做好传、帮、带,提高带教老师的教学能力;加大教学相关设备设施经费投入;针对临床教师的兼职性,应在各种奖励评比时予以优先考虑;制定临床教师评价指标,定期进行评价优秀者予以奖励;硕导评审时医院配置额比例应结合总体带教工作量。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张东升等6位代表提出的“提高班主任津贴,改革班主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稳定团学工作队伍的提案”(编号2015023),人事处的答复为:任何津贴都是与岗位职责、工作量、工作强度挂钩的,下一步相关部门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办法后考虑;将出台工作量计算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由自治区人社厅制定,学校无权修改。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晓玲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兑现思政课专项经费的提案”(编号2015034),崔成立副院长答复为:请马院对照《标准》结合我校实际,找出存在的困难、问题,汇总后一并提出申请解决。
3、人才建设方面。
药学院石松利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教职工聘任过程中整体增加滚动一次的建议的提案”(编号2015017),人事处答复为:今年7月底前将进行一次聘任(滚动),但是前提是在有空岗的情况下进行,整体上浮不可能,政策、指标都不允许。
中医学系韦丽琴等3位代表提出的“将教师外出学习、进修、培训作为职称晋级、聘用的必备条件”(编号2015018),人事处的答复为:即将在新出台的《包头医学院教职工培训费管理和使用办法》中体现。
教务处杨文杰等3位代表提出的“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提案”(编号2015019),人事处的答复为:即将出台《教职工学历提高、进修培管理办法》。
后勤处李孟忆等7位代表提出的“解决后勤人员缺少的问题”(编号2015024-2015025),人事处的答复为:一线技术工人队伍严重老化,需增加年轻技术工人的问题将从2016年起通过执行人事处出台的内聘人员招聘方案解决。目前,此项工作通过编外招聘基本解决;尽快解决校医院医务人员短缺的问题。目前,校医院已交第四附属医院托管,此问题得到解决。
中医学系严泽等3位代表提出的“学校对新开设专业进行特殊扶持的提案”(编号2015045),人事处、教务处的答复为:每年都在考虑新开设专业师资问题,紧缺专业无人报考。
一附院董志强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临床药学人才培养的提案”(编号2015049),教务处的答复为:学校已关注到临床药学专业人才的需求,曾经办过药学专业(临床药学方向),于2015年毕业。一方面通过办方向适应社会需求,另一方面创造条件申报临床药学新专业(国家控制特设布点专业)。
4、教学改革方面。
医学技术学院卢怀民等3位代表提出的“建立班主任随考(监考)制度,加强考风工作的提案”(编号2015007),教务处答复为:考风考纪的教育可由班主任在考前进行;根据平时教务处了解的情况:考试过程中,有些班主任不仅不能起到“威慑”作用,反而有包庇的现象。所以认为建立班主任随考制度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杜绝学生考试作弊现象需多措并举。
一附院于泽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的提议”(编号2015010-2015012),研究生学院答复为:一、二附院可依照《包头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研究生补充经费管理办法》比照执行,由所在医院给予解决。研究生学院将建议一、二附院制定相应办法;临床医学研究生的执业医师证问题由国家相关政策决定,目前临床医学研究生可在第一年进行报考;研究生学院可建议培养基地医院加强英语培训和英语的实践训练。
体育部王广田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适合体育教学实际的评比标准的提案”(编号2015043),教务处的答复为:教学技能比赛和精品课程的评价标准具有通用性,同样适用于体育课程的教学评价。在各项评比中,没有限制体育课程的申报。
体育部李向东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场地和选项课的提案”(编号2015044),教务处的答复为:关于改善体育运动场地的事宜,教务处向有关部门反映;2015年,“体育教学模式的研究与实践”课题已立项,学校资助3万元支持体育教学改革。体育选项课的模式符合国家对体育教学的要求,也符合我校的实际教学需要。针对存在的困难,应拓宽工作思路,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附院吴春荣等3位代表提出的“教学基础设施投入及教师培训提案”(编号2015050),教务处答复为:关于二附院提出的教学基础设施破旧,加强教师培训的意见,教务处可反馈给相关部门;关于“对考试成绩差的学生,不能进入临床教学基地实习”的建议,确实存在学生理论知识掌握不好,无法保证临床实习效果的现象。教务处正在就是否恢复“阶段筛选”广泛收集意见,即毕业实习(实践)前的课程不合格,不允许进入毕业实习(实践)环节。
医学技术学院张美英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实验教学的提议”(编号2015056),崔成立副院长的答复为:教务处落实,结合实际情况尽快解决或提出解决方案。
医学技术学院张美英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课程组、轻教研室’的提议”(编号2015057),教务处的答复为:同意关于建立课程组,并加强课程组建设的建议。关于课程组与教研室关系的问题,《包头医学院关于建立课程组与课程组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在教研室领导下,组建课程组。目前的管理模式,课程组可独立开展教学活动,但课程组需在教研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教研室的管理、监控与指导,从而保证课程教学质量;所以课程组不能取代教研室,也不存在孰重孰轻的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需进一步落实《包头医学院关于建立课程组与课程组负责人制度的实施办法》,协调好课程组与教研室的关系,最大程度发挥课程组的作用。
二、关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提案答复。
1、医学技术学院卢怀民等3位代表提出的“加大教师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奖励标准”(编号2015015),科技处的答复为:2016年修订科研成果奖励管理办法,提高核心期刊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力度,鼓励教师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2、药学院安明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职工待遇的问题”(编号2015020-2015022),人事处的答复为:教职工收入问题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予以考虑。
3、临床学院史平等19位代表提出的“附院编制的校本部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编号2015026-2015030),人事处的答复为:学校正在研究解决。
4、图书馆李晓红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图书馆馆员保健费的提案”(编号2015031),人事处的答复为:保健津贴只有教师、实验人员发放,行政教辅人员学校将统筹考虑。
5、马克思主义学院王瑞军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公选课代课酬金问题的提案”(编号2015046),人事处的答复为:在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中予以考虑。
6、中医学系严泽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教学激励机制的提案”(编号2015052),人事处、教务处的答复为:学校正在研究教师激励机制,2016年底前将出台相关政策。
7、体育部敖日格勒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高教师代课费的提案”(编号2015053-2013055),人事处的答复为:2016年底前将出台新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8、体育部秦金东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青年教工生活保障的提案”(编号2015060-2015061),后勤处的答复为:青年教工公寓建设拟列入学校“十三五”校园建设规划。
三、关于和谐校园建设方面提案的答复。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白金牛等17位代表提出的“涉及教师公寓集中供热问题”(编号2015001-2015006),后勤处的答复为:华融热力公司按照《包头市供热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做出了一次网、二次网及入户改造费用,预计入网费用在100元/㎡;入网费用必须在全部住户缴纳后,工程才能施工。由于我校只有近60%的教职工同意改造集中供热,所以工程无法实施。
2、教务处程向晖等3位代表提出的“加强外事工作的提案”(编号2015008),党政办的答复为:我校具备招留学生、合作办学的资质。由于招收留学生工作中,教学工作需真正实现“双语”教学,班主任、授课教师都应有相应的资质。这项工作需教务处充分论证,我校具备接受哪个国家的留学生条件。确定后待校领导批准,我校办公室具体联系办理手续。
3、二附院党彤等3位代表提出的“有关会议安排的提案”(编号2015009),党政办的答复为:会表在周一发布到校园网主页上,并同时给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传真过去。附院、职院办公室认真、严格按会表要求通知相关人员参会。确实有个别会议是学校临时确定的,时间较紧,希望有关部门谅解,我们也尽量减少这类会议的召开次数。
4、中医学系严泽等3位代表提出的“建立本校科研楼的提案”(编号2015014),党政办的答复为:建设科研与技能大楼对于医学院校,特别是我校非常重要,学校“十三五”规划已列入。根据学校整体安排,预计在2016年开始建设,2018年建成投入使用。将成为我校标志性建筑,也是我校60年校庆献礼项目,此项目工程待研究确定。
5、图书馆李晓红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按年度长期固定文献资源建设经费的提案”(编号2015033),计财处的答复为:2016年我校将实行预算管理,请按照预算申请程序及规定,将此提案予以上报。
6、医学技术学院何培生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财务及报销的相关问题”(编号2015035-2015037),计财处的答复为:计财处2016年将对报销程序进行修订,由财务人员先行审核,再由领导进行审批。科研经费下拨按照财政国库的科研经费拨款指标及科研处的项目经费下拨表及时下拨经费。货物采购或服务使用转账支付,同时辅助“公务卡”划卡支付。
7、二附院高杨等3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附院带课老师中午休息问题的提案”(编号2015042),教务处的答复为:教学楼四楼有教师休息室,并备有报纸、热水。为改善条件,正申请购置椅子等设施。
8、二附院汤志超等3位代表提出的“配备专用遮光窗帘”(编号2015058),教务处的答复为:教学楼三楼及以下教室全部为遮光窗帘。四楼及以上教室不是遮光窗帘,教务处已经打报告将四楼及以上带多媒体的教室全部换为遮光窗帘。
9、中医学系韦丽琴等3位代表提出的“改善教工餐厅饭菜质量和降低价钱”(编号2015059),后勤处的答复为:经调整菜品和价格,新聘厨师,教工餐厅饭菜质量和价格已有所改进,正想办法进一步提高饭菜质量,稳定价格。
10、药学院安明等3位代表提出的“增强校园手机信号”(编号2015062),后勤处的答复为:网络机站正在建设中,年底前能解决手机信号弱的问题。
四、提案存在的问题。
1、因部分代表对教职工的意见建议收集面不广,调研深度不够,导致提案数量少、质量不高,不能全面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存在书写提案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2、部分提案存在提案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导致职能部门无法实施。
3、个别职能部门办理提案停留在一般答复层面,未能及时跟进解决问题,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包头医学院第七届教代会暨第九届工代会
第一次会议提案工作委员会
201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