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代会代表:
学校第八届教代会暨第十届工代会第三次会议即将召开。教代会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工代会代表履行职责,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学校治理,推动校务公开,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途径,是教代会工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在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学校治理中的作用,请各位代表在广泛征求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建议和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向大会递交提案。为保证提案质量,提高提案办理工作的效率,使提案具有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现将征集本次教代会工代会代表提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属于学校行政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下述内容,均可列为提案: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2.有关学校改革发展、学校治理、安全稳定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3.有关学校教学、科研、医疗、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4.有关学校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实施人才战略的建议和意见。
5.有关学校硬件和内涵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6.涉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以及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提案原则
1. 代表性。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本单位、本部门教职工意见,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该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产生积极的影响。
2. 全局性。正确体现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和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3. 可行性。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 规范性。提案书写符合规范要求,提案提交合乎规定程序。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事一议”。内容要详实,有一定深度,并应由至少3名以上(含3人)正式代表联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不符合要求和规范的提案不予受理。提案人、附议人均亲自签名。提案必须经所在代表团审核,并有团长签署审核意见。提案也可以代表团或专门委员会的名义提出。
2.提案应手写或打印在提案登记表上(见附件)。
3.提案按要求撰写,写明案名(即题目)、案由分析(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依据)和实施建议(措施、办法),没有案由分析和实施建议的提案不予立案。
4.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具体,有可操作性。
四.提案征集
提案征集从通知发布时起,至2023年5月31日截止。
代表提案以书面形式提交,由各代表团团长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后将纸质、电子版统一提交校工会40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工会李强办公OA。
联系电话:7167725,联系人:李强
附:包头医学院第八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十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提案征集表
工 会
2023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