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主要负责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等工作任务,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群团组织。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积极参与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2.负责制定工会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基层工会开展工作。
3.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承担校“教代会”和“工代会”的筹备工作;履行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的职责,督促教代会提案处理的落实和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的决议,做好大会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做优做强教职工集体福利、送温暖、困难帮扶、互助保障等传统服务项目。
5.健全工会组织,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做好各级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各级工会的组织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6.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组建和管理好各类文体协会,发挥协会优势,同时办好、用好、管好“职工之家”,满足广大教职工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为我校形成“三全育人”工作格局发挥助力作用。
7.负责组织、做好工会系统各类评选推荐工作。
8.履行教育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各类技能竞赛的组织、培训、推荐、宣传工作。
9.积极发挥校女职工委员会的作用,团结带领全校女教师树立自尊自爱自信自立精神,提升职业素养,运用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维护落实好女职工在政治、文化、社会、家庭及生育期间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负责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固定资产。
11.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
12.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