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
活动的通知
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各基层分会:
为密切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提高服务职工的效能,增强工会组织的亲和力、凝聚力和向心力,根据包头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决定在工会组织中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通知如下:
一、活动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学校(医院)发展依靠职工,发展学校(医院)为了职工的原则,抓住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实利益问题,充分发挥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职能,结合单位实际,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最大限度地满足职工群众的期待,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和要求
1、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各基层分会在认真调研和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单位或所属部门工作及职工切身实际,提出本年度为职工办一件好事的项目名称和实施方案,于6月10日前报校工会。
2、好事实事项目要具体、可量化、可操作,避免大而空。
3、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完成时限、步骤、措施,并责任到人,确保项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保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校工会成立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各基层分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分别负责此项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
2、加强督促检查。工会将把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设专人负责此项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活动有人抓、有人管,抓深、抓细,抓出成效。
3、加强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学校两级工会组织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工会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的事迹,不断提升工会对职工的影响力。一、二附院,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各基层分会要向校工会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校工会将收集到的信息将每季度向市总工会上报一次,典型事迹随时上报。
4、校工会将开展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作为年终考核各基层工会和分会工作的重要依据。
附:包头医学院为职工做好事办实事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包头医学院工会
2010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