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学校党委、学生处的安排,在学院党总支的领导下,指导、督促、检查辅导员、班主任工作。
二、依照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点,制定并完善本院学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参加学生处的有关学生工作的会议,负责学生工作的布置,检查、落实,及时进行工作总结。
三、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进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工作行为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召开各类座谈会、报告会,专题讲座,畅通信息渠道,将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学院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掌握学生学习、生活等情况,特别是学困生、特困生情况并建立相关档案。
四、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参加学生军训工作。
五、负责学生综合素质评测计算和审核工作。
六、负责学生各项奖学金、评优、审核、发放、上报工作。
七、对学生违纪行为和事件的认定及时上报存档,并做好对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
八、协助党总支对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的指导,对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考核,负责发放班主任津贴工作。
九、加强对学生宿舍卫生的督促和检查。
十、认真做好学生的入学教育、实习教育、就业教育和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做好毕业生鉴定工作,为毕业生提供优质就业服务指导。
十一、做好学生的休学、复学、退学工作。
十二、做好毕业生就业的具体工作。
十三、参加有关学生工作的各种会议,负责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十四、完成党总支、行政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