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讲堂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弘扬教育家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弘扬教育家精神 躬耕北疆教坛师德教育活动的通知》(内教师函2024〕49号)学校决定5月22日(下周三)14:30在学术报告厅2楼,开展“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 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师德教育活动。请各二级学院全体教师参加(有课除外),行政部门、教辅部门的工作人员无特殊原因也须参加。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并于5月20日16:00前将参会名单电子版(见附件)报送至人事处胡晓雪OA。

 

联系人:胡晓雪

联系电话:7167828

 

 

附件:“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师德大讲堂参会人员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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