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一轮公共选修课遴选的通知

各二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加强我校公共选修课建设,提高我校公共选修课程教学质量,完善学生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和知识结构,根据《包头医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学校决定开展新一轮公共选修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导向,把素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符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有助于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发展能力、艺术鉴赏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综合素质,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坚持“通识”教育理念,课程应具有理论性、思想性和普适性,教学内容少而精,重在启发思维、传授方法和掌握知识要点,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4.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的交叉、文理渗透、古今结合。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前沿和新成果、新趋势、新信息。

二、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经验。

2.课程负责人应系统讲授过一门及以上课程并在拟申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相关专业工作背景或在相关科研领域有较为深入研究,具有相近课程的任教经历,具备承担该课程教学工作所必备的素质和能力。

3.课程须由两人及以上成员组成,可以由多部门或跨学院教师共同组成,课程归课程负责人所在学院或部门管理。

4.申报课程的教师需了解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内容,当拟申报课程教学内容与个别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教学内容有明显重复时,须在申报时将该专业设置为禁选对象,无特殊要求的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5.公共选修课学分、学时设置: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原则上设置为1学分理论课(可包含课内实验)18学时/学分实验(实践)36学时/学分。鼓励在理论课中开设部分课内实验实践单独开设实验实践部分公共艺术类课程根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酌情开设36学时2学分公共艺术类课程,并明确课程归属为公共艺术类课程的美学和艺术史论类 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

6.学校目前已开设的公共选修课也须参加新一轮课程遴选工作。

三、申报办法

1.由课程负责人填写《包头医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附件1)并附课程教学大纲(附件2/附件3)。

2.学院、部门按照课程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认真遴选、审核后,填写汇总表(附件4

3.以学院、部门为单位,上述纸质材料531日前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立德楼420房间),同时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教务处玉凤OA。

4.学校组织对申报课程进行进一步审核认定遴选通过的课程列入学校新一轮公共选修课范围并按照《包头医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供学生选

 

附件:1.包头医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

2.包头医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

3.包头医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模板(实验单独设课)

4.公共选修课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514

 

 

 

  • 附件【附件1-4.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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