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全面贯彻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学质量,加大临床医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强化临床医院教师教学技能,进一步推进我校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将对临床医学院教师开展教学技能培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次培训对象为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授课教师。
二、培训时间及安排
时间 |
培训流程及课程名称 |
9月23日 上午 |
08:30-08:50 |
培训开班仪式 |
08:50-09:50 |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临床医学教师 (师德师风和课程思政) |
09:50-10:10 |
课间交流、休息 |
10:10-11:10 |
如何讲好医学专业课 |
中午 |
11:10-14:30 |
午间休息 |
9月23日下午 |
14:30-15:30 |
如何进行教学设计 |
15:30-15:50 |
课间交流、休息 |
15:50-16:50 |
医学多媒体教学课件制作 |
9月24日上午 |
09:00-10:00 |
课堂教学问题解析 |
10:00-10:10 |
课间交流、休息 |
10:10 |
结训仪式 |
三、地点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门诊9楼会议室。
四、工作要求
1.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是学校继续教育内容的一部分,原则上必须参加。
2.参加培训的教师经考评合格的,由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将作为我校职称评审以及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3.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缺席和随意请假,自觉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训期间实行签到制度。培训结束后要求每位参训人员上交学习心得(不少于1000字),迟到或早退两次及以上者取消培训资格。
人事处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