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包头医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包头医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促进培训计划有效实施,提高培训经费的使用效率,现就各部门、各单位报送2021年教职工培训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21年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须结合2020年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合理预算合理规划。
2.2021年教职工培训计划和预算经费的使用以本次上报数据作为重要依据,请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对待,及时上报,未按要求上报的部门,2021年不予安排教职工培训。
3.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技术工人等级培训等产生的费用、为申请教师资格而参加教育学及心理学等专业课程培训的费用、申请各级各类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的费用、各级各类教材编写会议、学术会议及其他会议、考察等均不属于预算范围。
4.请各部门各单位在10月25日前将教职工培训计划和培训经费预算表(附件)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09室,联系人:石靖,联系电话:7167728,同时发送电子版至人事处石靖OA。
人事处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