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21〕49)要求,我校开展遴选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工作。具体试点建设任务和试点推荐要求参照教育厅通知(附件1)。

请申报部门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组织申报,务必将《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附件3,一式六份)、申报部门政审意见(一式一份)及必要的申报支撑材料(一式一份)在8月9日上午10点至12提交至教务科(立德楼420办公室),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李焕婷oa(外网发至邮箱702128928@qq.com)。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遴选推荐国家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表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教务处

                             2021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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