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精准掌握全区教师数字素养发展现状,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全区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内教信息函〔2025〕10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包头医学院教师数字素养测评工作,请各部门认真对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与范围
2025年6月9日至6月20日,覆盖全体专任教师(包括双肩挑教师)。
二、测评内容与标准
依据教育部发布的《教师数字素养》标准,从数字化意识、数字技术知识与技能、数字化应用、数字社会责任、专业发展五个维度开展测评。
三、测评实施方式
测评链接 https://tail- t.ccnu.edu.cn/new/q/1321413.html

测评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测评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密组织实施,确保测评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各教学单位通知本部门教师积极参加,确保通知传达至每一名教师,保证测评覆盖面。
(三)此次填报工作严禁代测、虚报。
五、联系人及电话
贾慧敏 0472- 7167828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