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医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师函〔2023〕51号有关规定现就2025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人员范围

校本部承担教学工作的在职人员、受聘承担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各临床医学院专职辅导员

二、认定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无违法犯罪记录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学校拟聘副教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认定人员要求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经学校“教学基本素质培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考核合格。

(六)近两年至少完成两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教学任务,且授课对象为专科以上学生;按照《包头医学院教师助教制度实施细则》(包医院发〔2024〕152号)相关规定,完成不少于一学期与申请认定学科相关课程的助教工作,视为完成相应时长的教学任务。2024年7月后,按照自治区“英才兴蒙”政策认定为六类及以上的人才不作要求

(七)学校申请人须在编在岗或与学校签署两年以上劳动合同

(八)受聘承担学校教学任务的医院医务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学校印发聘任文件并由人事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至少1门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2025半年网报时间为2025659:0061717:00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详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与《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附件2)

面试安排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时间等事宜另行通知。

体检

居住包头市内申请人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附件3)和身份证前往国药北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后自行提取体检结果;居住包头市外申请人则需前往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申请人可提供近半年内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

材料报送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附件4,各单位安排专人统一审核并汇总相关材料,纸质版材料于6166月19日17:00报送至行政楼413室,电子版材料发人事处任普慧OA。

联系人:任普慧

联系电话:7167728

 

附件: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目录及要求

5.教学情况审核表

6.医务人员授课情况证明(模板)

7.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花名册

 

人事处        

202565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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