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及方式的实施方案》(内教师函〔2023〕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上半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一)完成教学基本素质培训且线上考试合格的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二)已参加教育部或自治区组织的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项目并合格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
(三)2024年9月助教制度培养满一学期需进行教学能力考核的人员。
二、面试主要内容、程序及分值
1.面试主要内容:考核考生的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基本技能。
2.面试程序
(1)准备:考生根据申请任教学科自备一册教材,由考官指定自备教材中的某部分内容为面试内容,考生准备后进行试讲。
(2)试讲:按照“讲课”形式进行,时间10分钟,“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3)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3.具体考核指标及评分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评分标准》(附件1)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分项权重由评分标准规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三、面试具体安排
(一)报名:请各单位、各部门于6月9日17:00前将《参加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明细表》(附件2)、《包头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明细表》(附件3,此表助教制度完成人员填写)Excel电子版及扫描版(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发送至任普慧OA。
(二)面试:6月12日下午进行线上抽签,6月13日开始面试。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在8:00到达候考室(主教学楼6楼16中教室),8:30开始面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在13:30到达候考室(主教学楼6楼16中教室),14:00开始面试。
四、免面试人员
(一)拟聘任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同相近的人员(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不相同不相近需面试)。
(二)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且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学科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同相近的人员(认定学科与职称专业或所学专业不相同不相近需面试)。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评分标准
2.参加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明细表
3.包头医学院教师教学能力考核人员明细表
4.全国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任教学科一览表
人事处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