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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预算编制的补充说明

根据《预算法》和预算管理条例相关要求,结合财政部门对于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针对我处近日收到学校各部门上报的预算编制数据信息,经过分析梳理后应该从以下方面对今年的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

一、应该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

近日国务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729号,条例于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从宏观管理层面形成了国家经济治理体系:财政管理体制、预算管理体制、国家税收管理体制形成经济管理的三驾马车。

新的预算管理条例要求:

1.预算实行全口径无死角管理;我校对于2021年预算编制构建大预算的原则,争取实现全口径无死角。

2.所有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不允许存在预算外资金;

3.按部门、单位架构预算管理体系,实现全国范围内从上到下编织一张预算大网

4.资金分类构成:收入类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投资收益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租金收入);事业单位支出类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

5.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时间要求:6月30日为约束日期。财政部部署为6月15日完成,县级预算单位6月30日前完成。鉴于此我校将按照要求,对预算编制的时间节点进行适当的调整

6.预算管理由原来条块分割变为以部门为主体的预算,由河道式管理转型为水库式管理模式。我们进一步对预算编制流程和资金结构进行梳理,根据自建性质和用途合理匹配资金,完善预算编制

7.强调预算编制内容要完整,包括预算申报材料、预算编制表、预算绩效目标表;编制内容要完整、细化、全面;要充分体现科学性,有编制依据和支出标准;预算编制要和会计周期相吻合;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和计划相结合,因事因地制宜,强调刚性预算和节约性原则;强调各部门务必将年度工作计划与预算指标进行合理匹配,做到计划在前,资金匹配合理,最大限度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8.重点强调预算绩效管理,编制预算没有绩效目标表在国家层面将不安排预算资金,这一要求已经上升到条例和法律层面;各部门务必在项目预算编制过程中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表的设计管理。

9.预算执行效率各单位务必高度关注。我单位若不能按期实现预算进度,将面临资金风险,每个项目个体也面临经济损失;现在财政对于单位预算执行进度、效率作为下年度预算拨款的考核条件,若不能按期执行或执行效果差,下一年度经费预算额度将被核减;所以预算执行效率、效果直接关系到学校或个人切身利益,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关注。

10.要做好预算绩效总结和项目自评,做好年度预算考核。这项工作在国家层面不断加强,财政部专门成立预算考核中心,2020年度已下达相关考核标准,希望大家关注以上要求;

11.另外请各相关部门、单位务必关注所有项目实施按周期执行,包括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专项、高等教育专项资金、就业专项资金、免费定向生专项资金、学生奖助学金专项、科技专项(国家自然基金、内蒙自然科学基金、其他横向纵向资金)、双创专项等。要关注项目执行周期,关注资金安全。

12.关于全口径经费管理,包括《关于印发<包头医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包医院发〔2020〕156号所含的全部内容。

  1. 项目库建设

       根据目前形势管理需要,预算项目库建设和中央支持地方改革发展项目库建设进行整合,同时要提高项目库编制质量,保障项目库资料完整,加强绩效目标的设计和管理,加强项目论证管理工作,总体上对于项目库编制实行AB类管理, A类项目库内容为下年度必须执行的相关内容,B项目库内容为纳入中地项目库的内容。

    1.项目申请书编制要求:要紧跟国家项目支出热点和资金投向要求目前国家重点支持一流专业、一流学科、重点实验室、研究中心、教学改革、教学实践、实训能力平台建设、大学生双创工作、人才培养项目、互联网+、公共服务能力、科研转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教学能力提升和教学质量提高;我校以前年度的重点项目库内容在这方面关注度不够。

    2.项目编制质量要进一步提升,体现在管理脉络、学术技术、满足教学需求、重要工作支撑等方面,要重点关注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内涵;希望各平台、各项目申请部门一定要做到项目编制质量的提高。

    3.从历年项目库建设来看,存在的问题还有:

    ①重复入库项目比较多;

    ②重复项目内容不做更新;

    ③没有关注或抓住国家热点资金投向(质量问题和方向问题);

    ④项目内容条理逻辑不清晰(质量问题);

    ⑤项目投资资金匹配没有按政策导向描述(专项加匹配);

    ⑥对于需要匹配的资金,学校缺少顶层决策;

    ⑦项目实施绩效表设计存在问题(质量问题),导致无法获得国家支持;

    ⑧实现目的支持学科专业受益人群表述不明确(指标量化不够);

    ⑨项目实施内容仪器设备清单》(附件4中对于设备的先进性、设备的规格型号、设备的投资描述欠合理,存在规格型号比较陈旧,设备询价和设备清单数据未更新

    ⑩项目实施论证报告普遍存在不完善现象,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项目论证时要重点关注:理论依据、现实意义、绩效和数据支撑、项目实施目的。

    2021年项目部遴选过程中,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要完整的报出:申请书、论证报告、仪器设备清单、绩效目标表4项内容。各平台各环节要依次对以上内容进行把关,确保项目质量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按照学校预算编制时间节点要求,及时上报2021年年度预算和项目预算按时完成项目库建设工作

     

    计划财务处

    2020年10月28日

     

     

     

     

    1-4: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说明

    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申报表分为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和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3张报表,分别在设定专项转移支付整体绩效目标、区域绩效目标和项目绩效目标时填报,作为编制和分配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开展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写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所属年份。

    2.专项名称: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全称。

    3.中央主管部门:填写负责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门全称。

    4.专项实施期: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在新设立时或实施一定期限重新立项时,所确定的计划实施期限,如20××年-20××年。

    5.实施期金额: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事项中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等。其中,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事项中的地方财政分担部分应根据确定的分担标准或比例测算。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下同)。

    6.年度金额: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的年度资金总额,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事项中地方财政分担部分等。

    (二)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描述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的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1.实施期目标:概括描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确定的实施期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在新设或重新设立时填写,确定后,一般不再变动。

    2.年度目标:概括描述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三)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按实施期指标和年度指标分别填列,其中,实施期指标是对实施期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年度指标是对年度目标的细化和量化。

    绩效指标一般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类一级指标,每一类一级指标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分别设定具体的指标值。指标值应尽量细化、量化,可量化的用数值描述,不可量化的以定性描述。

    1.产出指标:反映根据既定目标,相关预算资金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情况。可进一步细分为:

    1)数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数量,如“务工农民岗位技能培训人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户数”等;

    2)质量指标,反映预期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达到的标准、水平和效果,如“培训合格率”、“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验收通过率”等;

    3)时效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及时程度和效率情况,如“培训完成时间”、“补贴发放时间”等;

    4)成本指标,反映预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所需成本的控制情况,如“人均培训成本”、“和社会平均成本的比较”等。

    2.效益指标:反映与既定绩效目标相关的、前述相关产出所带来的预期效果的实现程度。可进一步细分为:

    1)经济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促进农民增收率或增收额”、“采用先进技术带来的实际收入增长率”等;

    2)社会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社会发展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带动就业增长率”、“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改善情况”等;

    3)生态效益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对生态环境带来的影响和效果,如“空气质量优良率”、“万元GDP能耗下降率”等;

    4)可持续影响指标,反映相关产出带来影响的可持续期限,如“项目持续发挥作用的期限”、“对本行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等。

    3.满意度指标:属于预期效果的内容,反映服务对象或受益人对相关产出及其影响的认可程度,可根据实际细化为具体指标,如“参加培训人员的满意度”、“基层群众对××工作的满意度”、“社会公众投诉率/投诉次数”等。

    4.实际操作中其他绩效指标的具体内容,可根据需要在上述指标中或在上述指标之外另行补充。

    二、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写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所属年份。

    2.专项名称: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全称。

    3.中央主管部门:填写负责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门全称。

    4.专项实施期:填写某项专项转移支付在设立时所确定的实施期限。

    5.省级财政部门:填写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内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级财政部门全称。

    6.省级主管部门:填写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内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全称。

    7.实施期金额:填写本省级行政区域内专项转移支付的实施期资金总额,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事项中本地区财政分担部分等。

    8.年度金额:填写本省级行政区域内专项转移支付的年度资金总额,包括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担事项中本地区财政分担部分等。

    (二)总体目标

    描述某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某个专项转移支付全部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按实施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分别填列,具体可参照“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有关说明。

    (三)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是对区域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按实施期指标和年度指标分别填列,具体可参照“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有关说明。

    三、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一)基本信息

    1.年度:填写编制预算所属年份。

    2.项目名称:填写所申请的具体项目全称。

    3.所属专项:填写所申请的专项转移支付全称。

    4.中央主管部门:填写负责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中央部门全称。

    5.省级财政部门:填写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内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级财政部门全称。

    6.省级主管部门:填写负责本省级行政区域内某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工作的省级主管部门全称。

    7.具体实施单位:填写项目实施单位全称。

    8.年度金额:填写本项目的年度资金总额,包括向财政部门申请的财政资金、具体实施单位用于本项目的自筹资金等其他资金。

    (二)总体目标

    描述通过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的具体项目资金在本年度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具体可参照“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有关说明。

    (三)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是对项目总体目标的细化和量化,具体可参照“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的有关说明。

    以上内容为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设定的基本框架,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设定绩效目标时,可结合本专项的特点制定具体的个性指标体系,并结合实际填报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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