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须知
各单位、各部门:
因智能报销平台已上线半年有余,经过半年时间的实际操作,个别签字和请假要求有所变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智能报销平台(线上)上传发票及相关附件无需在发票及相关附件上签字,但差旅费报销中飞机票或行程单按照《包头医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修订)》(包医院发【2021】44 号)文件要求,需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因智能报销平台上传发票自动识别真伪,无需国家税务总局查验平台查验结果;智能报销审批流程完成后,需投递的材料包括:打印报销单页,所有原始票据粘贴在粘贴单上,将报销单作为首页与所有粘贴单粘贴成册装袋后即可投递。
线下报销需填写包头医学院报销单、公差旅费用报销单或包头医学院借款单,电子发票需在“国家税务总局查验平台”查验并打印查验结果,经办人需在发票上签字,查验发票后应加盖“经查验所附票据真实”戳记或项目负责人签署“本人承诺交易真实”字样;报销所需原始材料均需经办人签字;差旅费报销中乘坐飞机报销飞机票时,需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二级院系负责人)签字确认即可报销飞机票。
各单位、各部门党政负责人寒暑假期间出差无需提供处级干部请假手续,报销时,会议、培训通知等原始材料上需本部门其他党政负责人签字,表示对此行程确认即可。
计划财务处
2021年9月30日